食堂原辅料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方案
目 录
一、 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
1
(一)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1
1. 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1
2.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4
(二) 食品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16
1.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
16
2. 食品质量管理措施
16
3. 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21
(三) 食品质量保证措施
39
1. 食品控制管理措施
39
2. 食品质量标准管控措施
43
3. 检验检疫措施
46
4. 食品质量标准
47
二、 防疫和食材卫生管理方案
51
(一) 防疫管理方案
51
1. 疫情防控措施
51
2. 疫情管理方案
56
3. 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61
4. 卫生防疫方案
64
(二) 食材卫生管理方案
65
1. 食品卫生
65
2. 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68
3. 食品卫生安全、食品新鲜度措施
69
4. 配送中心及加工中心卫生管理
71
5. 配送人员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及措施
74
6.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76
三、 仓储管理方案
78
(一) 仓储安全
管理
措施
78
1. 仓储管理措施
78
2. 原材料存放管理
78
3. 卫生监控措施
79
4.
仓储保鲜措施
81
5.
仓库分类及管理
83
6. 仓管员管理
岗位
职责
88
(二) 仓储环节质量保证方案
89
(三)
仓储
安全管理方案
89
1. 食材储存管理制度
95
2. 食品包装、存储、运输管理制度
96
3. 仓储卫生管理制度
97
四、 食材配送操作流程
99
(一) 包装方案
99
(二) 配送方案
101
(三) 配送工作流程
108
(四) 配送计划
111
(五) 冷链配送货运体系
121
(六) 配送服务规范
123
(七) 装卸作业管理
126
(八) 验收方案
128
五、 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129
(一)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9
(二) 突发紧急配送事件应急预案
132
(三) 配送车辆或物资被抢事件应急预案
134
(四) 配送车辆遭遇围困应急预案
135
(五) 冷藏运送车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136
(六) 新冠病毒、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36
(七)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38
(八) 突发停水应急预案
140
(九)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41
(十)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41
(十一) 不合格品退货、补货、召回、退换货方案
142
(十二) 补货、退换货应急预案
146
(十三) 食品未送达应急预案
147
(十四)
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149
1. 临时任务、节假日、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的应急保障方案
149
2. 临时突发订单应急预案
149
3. 缺货应急预案
150
4. 车辆应急保障方案
150
六、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151
(一) 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
151
1. 售后服务机构设置
151
2.
人员配
置
153
(二)
售后服务
体系和保障措施方案
156
1. 售后服务体系
156
2. 售后服务内容及合理化建议
157
3. 服务理念及优势
159
(三) 售后服务方案
163
1. 售后服务计划
163
2. 售后服务方式
164
3. 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164
4. 售后服务维护
165
5. 售后服务能力
165
(四) 售后服务的程序及内容
166
(五)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68
1. 换货补货承诺
169
2. 退换货售后服务能力
170
3. 零星订货保证
172
4. 食材配送及交货承诺
173
5. 退换货及定期回访
177
(六) 售后服务承诺
177
1. 售后服务承诺
177
2. 配送服务承诺
179
3.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180
4. 换货补货承诺
182
5. 其它承诺
183
七、 货源提供方案及应急供货方案
186
(一) 货源提供方案
186
1. 进货渠道
186
2. 配送服务计划
187
3. 配送应急措施
189
4. 采购备货优势
192
(二) 应急供货方案
194
(三) 临时补货变更供货配送供货方案
199
八、 财务及价格管理方案
201
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食品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以及食品采购查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加工操作管理、投诉管理等各类管理:
一
、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查看食品质量。
3.采购食品时,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采购。
5.验收食品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记录。
6.检查所购食品有无合格或检疫证明。
7.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不签收。
8.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二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场所环境卫生要有管理制度,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要明确下面职责:
1.知道如何进行工作前的清洗准备。
2.能说明如何正确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工作。
3.知道如何配制洗涤剂和消毒剂的浓度,并检测其浓度。
4.知道如何判断设备或用具是否卫生安全。
5.知道如何清洗设备以及正确的清洗方法。
6.能描述防止食品供应场所、餐具清洗处以及剩饭残羹存放点之间发生交叉污染的方法。
7.知道如何正确处理残羹剩饭和垃圾。
8.了解何种食物可能受到化学有害物的污染,并知道如何对待杀虫剂和化学物品。
9.知道食源性疾病的主要原因,并能联系自己的岗位操作予以预防。
三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设施设备,工作时要检查自己所使用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各种设施设备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如对食品仓库的管理可订《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应在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洁用品、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
(3)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4)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5)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3.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楚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4.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现由于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品,禁止加工生产经营。
四
、人员卫生管理
1.所有新员工必须持合格《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所有人员在《健康证》到期前10天内需到有资质的体检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办理新的《健康证》并及时上交各店行政助理。如体检不合格,单位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辞退的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4.工作期间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必须及时向相关主管人员报告,单位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辞退的处理。
5.所有员工的健康证按班组和办理时间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位员工有相应的健康证。健康证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6.按部门、工作站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工的健康状况。
五
、加工操作管理
食品加工过程各工序要有管理制度,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
、投诉管理
1.项目经理负责顾客直接或间接投诉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分析、传递、处理。
2.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3.对无效投诉,要耐心向消费者做出解释,争取得到理解。
4.对有效投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贯彻执行,尽量做到化解矛盾,当场解决,对涉及到赔偿的要按权限上报解决。
5.项目经理要将有效投诉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对涉及投诉的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处罚或报公司负责人进行解决。
6.项目负责任人每周应把各类投诉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纠正措施,使公司的餐饮服务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支持。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二、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相关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情况、销售、使用、服务的全过程,若客户另有规定时,按客户的规定处理。
三、职责
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相关食品供货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四、定义
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采购品的标识
1.原辅材料、食品相关食品等采购产品到我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二)标识的保护
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六、产品的可追溯
1.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质检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4.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七、产品来源追溯措施及预期效果
(一)产品质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2.范围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定义
(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工作程序
(1)产品追溯流程图
(2)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1)内容:
产品属性:品名、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加工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3)采购品的标识
1)原材料、外协外购产品到公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2)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4)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置),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置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成品标识
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2)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置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3)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4)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6)标识的保护
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产品的可追溯
(1)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工程部、生产部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4)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置,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表格包括:安装产品编号,安装地点,使用环境(井下、室内、野外等),产品安装时间。
(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不合格,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非预期使用和交付,提高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外购产品、原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及产品生产全过程和销售服务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定义
不合格品是指未满足质量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让步是指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付。
4.职责
(1)采购人员和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负责采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及处置。
(2)生产部质检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的鉴别、对标识和隔离进行监督、对过程中重复发生的批量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及时作处置决定;
(3)销售人员负责已交付产品出现不合格的处理,特殊情况可申请其他部门协助。
5.工作程序
(1)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和隔离
1)不合格品(包括原材料、成品)的标识方法为指定区域或配合产品标识。
2)原材料进本厂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供应商选择参见《供应商评审制度》。
3)成品、半成品及工程现场出现的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项由最终检验人员进行标识、隔离,并对不合格品(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置。
成品、半成品出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相关人员判断是否可修复,能修复的以修复为主,不能修复的判断原材料是否可用,可用的重新启用,不可用的进行分区域摆放标识;工程现场出现的不合格品由我司最终检验人员判断是否可修复,能修复的以修复为主,不能修复的判断原材料是否可用,可用的重新启用,不可用的由最终检验人员进行处理;已交付产品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销售人员判断是否可修复,能修复的以修复为主,不能修复的返厂送往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按上述标准处理。
成品、半成品及工程现场出现的不合格项(如违反操作规定、现场卫生脏乱差等)由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项当场处理(如规范操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清扫等)并进行记录。
(2)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控制
1)对因服务不规范所发生的顾客投诉或电话回访中反馈的顾客意见、信息,以一般问题或严重问题进行登记识别。
a.一般问题包括:不能文明用语、待客户不热情、简化服务程序等行为。
b.严重问题包括:因服务质量的投诉电话、与客户吵架、服务不规范等。
2)对服务质量的不合格,由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报发生部门主管人员或总经理办公会议。
3)一般问题由发生部门主管人员主持评审,严重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主持评审,并将评审意见进行记录。
a.属一般问题的,由部门主管人员或责任人向客户赔礼道歉,说明原因,取得客户谅解。
b.属严重问题的,由部门主管人员根据评审意见提出纠正措施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改进。
c.对严重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取得客户谅解的基础上,以最佳方式解决。
(1)不合格品的处置
1)根据对不合格品的检验、评审等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a.拒收(退货或换货)、让步接收。
b.返修、返工、废品处理。
c.顾客让步接收:顾客的让步接收需得到顾客的书面认可。
d.测量仪器精度引起的不合格,需对测量仪器进行校验或重新购买并经检定合格。
2)不合格服务的处置:
不合格服务的处置方式:警告、处罚、待岗培训、换岗、劝退。
工作差错的处置方式:返工、报废、警告、处罚、换岗、劝退。
(三)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生不合格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调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以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并对潜在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不合格发生,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检验测试过程、顾客反馈、投诉及管理评审和质量体系审核和数据分析中发生不合格时采取纠正措施和对潜在的不符合项采取预防措施的控制。
3.定义
纠正措施:指针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改善以防止再发生。
预防措施:指针对潜在的问题作预先的改善以防止发生。
4.职责
(1)销售部负责收集整理顾客反馈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综合管理部负责电话回访。
(2)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并予验证。
(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潜在不合格的提出,并具体实施预防措施。
(4)各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协调。
(5)各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测量仪器交由专人定期组织校验。
5.工作程序
(1)纠正及预防措施的信息输入及实施
1)当原材料、外购产品、服务过程等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影响严重时,采购人员与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给出不合格品处理意见,采购人员执行后,按《供应商评审制度》处理后续事项。
2)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如遇影响比较大的不合格出现时(如,影响供货期、批量不合格等),需以报告的形式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给出预防与纠正措施。
3)销售部利用本公司的销售网络收集市场变化的动态和顾客需求的动向,将市场信息、顾客的反馈信息(包括顾客的投诉、抱怨信息)及时掌握:
a.一般销售人员可自行解决的问题,由项目销售人员协调解决,做好售后服务;
b.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由项目销售人员牵头,报销售部负责人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例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首先须排除是否为人为因素造成产品损坏,与客户协调解决方案,如确实需要进行返厂处理,返厂后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c.重大问题由项目销售人员无法协调解决的,也报销售部负责人协助解决,也可申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助解决。
d.每一次纠正措施由项目销售人员做好记录备查。
4)各部门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能力、生产设施与环境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对本部门潜在的可能造成不合格品的因素制订《预防措施》,报总经理办公会议。
(2)纠正及措施的验证
实施纠正措施的部门应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负责。综合管理部根据责任部门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八、客户投诉处理管理
为迅速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客户的长期维护,制定本细则。
(一)投诉分类
客户投诉依客户投诉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质量异常导致的客户投诉;
2.非质量异常导致的客户投诉(指人为因素造成);
3.其它原因导致的投诉。
(二)处理流程
1.确认投诉问题
接到客户投诉或抱怨后,首先向客户了解具体投诉内容,做详细记录,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产品质量方面投诉应立即查明投诉产品详细信息(订单编号、采购清单、日期、数量、不良数量),进行详细登记,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2.分析、核实问题
根据不同分类,对投诉进行分析,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会同质检中心、质检部等部门共同分析造成投诉原因及责任归属部门;对人为因素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投诉,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按流程,与产品质量问题同等对待、处理。
如判定结果非我方原因造成,认真向客户解释,并出示我方鉴定结果及依据,协同客户分析可能的原因,并与客户商讨后续解决问题办法。
3.协商处理办法
情节较轻的质量投诉,登记备案,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引起高度重视。情节严重的投诉,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表,由质检部提出产品解决措施,售后服务部与业务部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并与客户协商最终解决办法,报各部门审批。
4.处理及落实处理方案
及时向客户反馈投诉解决进程,依商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后续处理,并全程跟踪落实情况。品控中心、质检部及生产中心拟定改善方法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处理职责
各部门对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如下:
1.售后服务部门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了解客户投诉及投诉理由的确认;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4)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5)处理方式的拟定;
(6)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映的意见提报。
2.业务部
(1)配合售后服务工作人员了解客户投诉及投诉理由的确认;
(2)提供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3.质检中心和质检部
(1)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2)分析问题原因、拟定处理对策并监督执行。
4.客户投诉责任管理
对相应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事故,各相关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调查处理,售后服务部门每月审视上月份的客户投诉案件,并于5日17时前提供客户投诉率,归属单位或个人依客户投诉案件发生的项目原因决定责任归属,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实施相应处罚。
(四)售后服务工作原则
1.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对客户投诉均应积极应对,礼貌接待。如因售后服务态度造成客户投诉,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2.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了解投诉问题,原因。
3.确认投诉后,在公司内严格执行流程,迅速处理,尽快解决,在第一时间答复客户。
4.监督投诉问题的落实。
食品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
从原料检疫、屠宰、快冷分割到剔骨、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的全过程始终处于严格监控下,防止了可能的污染发生。
屠宰后,产品一直保持在0—4摄氏度的低温下。大大降低了初始菌数,而且由于一直处于低温下,卫生品质显著提高。冷鲜肉遵循肉类生物化学基本规律,在适宜温度下,使屠体有序完成了尸僵、解僵、软化和成熟这一过程,肌肉蛋白质正常降解,肌肉排酸软化,嫩度明显提高,非常有利于人体的消化吸收。一因其未经冻结,食用前无须解冻,不会产生营养流失。除此之外,低温还减缓了冷鲜肉中脂质的氧化速度,减少了醛、酮等小分子异味物的生成,并防止其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冷鲜肉在规定的保质期内色泽鲜艳,肌红蛋白不会褐变,与热鲜肉无异,且肉质更为柔软。因其在低温下逐渐成熟,某些化学成分和降解形成的多种小分子化合物的积累,使冷鲜肉的风味明显改善。
冷鲜肉不仅具有不用解冻即买即用的方便性,而且在冷鲜肉产生过程中,有按食用特点设置的分割利用程离,呈现分割肉状态,为客户提供极大方便。我公司所采购食材来源主要以省内及全国各地名优企业为主,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察,从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环境卫生、产品质量、市场的信誉度、品牌的知名度出发,经考察合格后才与其合作。
食品质量管理措施
一、产品质量标准
(一)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如出现因食品质量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保证绝不供应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身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未经动物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三)所有配送食材剩余保质期不低于全部保质期的一半。
(四)验收标准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干冻,无注水,全净膛,表皮完整洁净,按采购人要求规格供货。
二、采购质量管理方案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肉类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猪肉、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片区检查。
三、进货检验的质量管理
(一)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四)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六)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七)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四、进货溯源服务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生鲜配送行业的客户呈现分散、量大且多样化的特点,传统的生鲜配送模式已逐步被社会发展淘汰。我单位引进了生鲜配送领域行业引领创新的系统,提高配送效率、规范企业管理、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需求,并采用一物一码,让商品信息真正做到可追可溯。
溯源管理相关记录文件:
(一)证明文件
1.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2.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3.索取销售凭证。
4.索取资料的管理。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二)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五、仓储物流对接措施
(一)商品进货管理制度
1.库区安全管理规范
(1)对运货车辆提前办理通行手续。
(2)所有送货车辆,必须听从配送中心人员(含保安)的管理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3)库区内严禁吸烟(含车内),违者按库区内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配送中心库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配送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更不能有不利于配送中心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如送货人员有偷窃行为的,则须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同时按照被窃物品价格的100倍赔偿配送中心的相关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供货商送货流程
(1)持送货单、订货单及商品送到配送部。
(2)到预检室等待预检,获取预检后的订货单。
(3)按照订货单上的提示到指定的月台按卸货规则卸货。等待验收员进行验收。
(4)获取验收员签字(中转订单不签字)后的订货单。凭验收完毕的订货单连同送货单到结算室换取结算单。
3.卸货规则
送货人员要注意货品码放,保证安全、科学。
4.商品检验
(1)收货必须按照质量标准,检验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要求外箱完好无损、封口严密、无外渗液体、无软塌现象、能够起到保护内容物不变形不散漏的作用。(检验包装质量)
(2)所验收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标准,经生产厂检验合格的。(检验合格证)
(3)商品标识齐全,有商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经销商)名称、厂址、规格、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等相关必须标注内容,箱内外商品信息必须一致。并对商品标识标签内容进行抽查。(检查商品标识)有使用期限的商品必须标明保质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同时严格执行保质期管理的有关制度。
(4)需要索取证件和检查证件的商品。需要检查商品信息与实物的包装规格是否相符。
(二)商品出货管理制度
1.客户收货员凭配送中心出具的商品交接单据,验收清点实际到货商品。
2.所有带货必须随车携带具体的送货清单。
3.为有效降低交接中的差错率,商品未交接清楚,配送专员和客户收货员对所清点商品件数不一致时,不得拉入卖场。如因特殊情况(根据客户需求而定),确需入场的,由配送专员和收货员协商具体交接办法并在交接单中注明。
4.因装卸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破损的都需责任人当场按商品价格赔偿。
5.客户在卸货过程中发现有破损的商品,应请客户填写拒收单,由客户专员带回配送部处理。
6.在卸货过程中,客户若发现外包装有开口、破裂等情况,应立即检查,如发现商品内包装短少的,一律由客户专员现场确认处理。
7.商品交接完毕后,配送专员要协同客户收货员在交接单上签上实收件数(大写)、收货员姓名、到货时间。交接过程中,如实际到货件数和交接单总件数不相符,以实际到货件数为准,并签上实收件数(如实际到货总件数大于交接单上的总件数的,也必须按照实际到货件数签收);交接单回单由客户专员当车带回。
8.客户若在配送过程中有意见和建议的,客户专员要虚心接受并将相关意见反馈改善。
(三)货物盘点制度
1.权责
由库管及配送中心主管负责盘点工作。
由本公司助理及配送财务会计负责盘点监督。
2.库管开单或记账时前后使用计算单位必须统一。若因计量单位混用造成财务混乱,成本反映不真实等损失,由库管承担责任。
3.对每种进出库物资计算时,采用先进先出法,金额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库管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库单、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账,
登记账目时要做到数字清晰、名称齐全,并及时结出余额。
5.库房帐要日清月结、内容完整(摘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规格、结存数、本月合计数、本年累计数、接前页、过次页等)、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6.库存原料每月定期盘点,并且无条件接受随时抽查。
7.所有盘点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和移动。
8.所有盘点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算定数据,严禁伪造数据记录。若伪造查实,按公司相应制度处理。
9.盘点完毕,盘点人员要填制《原料盘存表》,各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第一联由财务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配送中心备查。
10.鲜货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1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更正,并在财务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完成后写明原因,分析过失。
1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等情况,一律上报管理公司,听候处理。
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1)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明确的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便于能区别产品和便于追溯和回收产品。适用于所有食品、调料等。化验室负责对制定产品标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我方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为国内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包装不易破损、易于保存,不提供超过近效期(供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产品。
食材质量要求: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确保食材的新鲜度,我方配送的每批次的食材均要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食品质检报告,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保证项目能安全稳定的进行,我公司根据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保证所配送食品质量的措施及体系。主要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采购查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加工操作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
一、质量控制
(1)
业务受理流程
1
、进货
2
、储存
3
、订单处理与补货
4
、分拣
5
、送货
划分送货区域:行政区域、交通便利
车辆配载:车辆同货品的匹配;装在量同车辆的匹配;配载原则
送货顺序:根据订单要求安排顺序
车辆安排:车辆选择与调度,注意成本
路线选择:考虑距离、时间、成本
(2)
质量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护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需完整、齐全,并存档。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食品销售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负责人(法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负责人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本单位依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秉着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此保证食品安全。
一、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制度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存档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依照自查标准,负责人严格执行自检自查计划,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负责人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经营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
.
索证索票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质量安全,规范食品供货行为,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证”,是指:
(
一
)
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
(
或
)
生产许可证。
(
二
)
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
三
)
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
四
)
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初级农副食品供货商
(
人
)
住所
(
居住地
)
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二、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中的“票”,是指与食品供货商之间每次交易时,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
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和联系方式。
三、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本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五、采购方必须确认直接供货商的资质,索要并查验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和票据。证明材料必须是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复印件。
六、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七、对索取的证票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并按供应商、供货品种、进货时间等多种分类方式建档保存,不得涂改、伪造,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食品销售者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九、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
.
进货查验制度
为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购进食品时,必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本单位负责人指导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单位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长期定点进货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四、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
学校
、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商场、
学校
、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七、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八、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九、每次进货比对进货票据查验货物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号等内容,货、票不符或者货物本身标示不合法的拒收。对每批货物开箱抽查,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的拒收。
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
十二、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
人员培训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销售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
物流配送体系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
食堂原辅料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方案(图文并茂)210页.docx